我国海员市场化改革提速
作者:大连中北船舶技术有限公司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5/12/13 2:01:13 浏览 次
改革开放36年间,我国在船队规模跃居全球第二的同时,也成为海员增长最快、数量最多的国家。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月份最新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海船船员注册总数已达60.8467万人,外派海员的数量也由2006年的3万人次到2014年突破了12万人次,成为世界海员第二大输出国。无论是远洋、沿海抑或内河航运,船员的职业化、社会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我国是世界上海员数量最多的国家,人数众多的海员承担了我国90%的对外贸易运输”,中国海事局副局长翟久刚表示,为了不断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船员市场、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自我调节能力、引导船员合理流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通过定期发布《中国海员信息公告》,推进船员劳务的市场化。
而随着船员劳务外派增量的逐年放大,我国船员开始跨入国际高素质海员的行列。2014年底,欧盟海事局正式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函,确认中国履行《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及其修正案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根据欧盟相关法案,欧盟海事局被授权代表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2个观察员国,在对中国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履约工作进行一系列评估后正式确定的这一认可,以及中国将与欧盟成员国签订海员证书的认可协议,均标志着欧洲航运市场将向中国船员劳务打开直接的通道。
作为船舶运营的保障性人力资源,庞大的船员队伍既是海运贸易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船员劳务市场的主体。按照十八大以来简政放权、加快改革的主基调,2014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船员管理和服务列出清单并公之于众,先后发布了“船员管理简政放权清单”和首批包括八项内容的“便利船员服务清单”。两份清单的发布表明,推进船员市场化改革既是适应国内外航运市场变化发展趋势的必由路径,同时也是做强做大中国航运产业的长远之举。
从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看,取消海员证申办限制的新政无疑是船员管理简政放权与便利船员服务的重要内容,但以开放、便利为主导,在让船员直接受益的同时,将进一步推进船员劳务的市场化改革。
与我国航运经营高度国际化、服务网络全球化相比,多年来形成船员海事管理体制僵化封闭,海员市场开放与支持力度明显不足,政策环境的滞后,既严重制约了海员作为高度流动的职业化、市场化发展,也使海员“走出去”的数量和质量仍居于他国之后,在欧美等高素质海员市场所占份额更小,与拥有65万海员、承担我国90%以上海上运输的大国地位依然存在不小的差距。
“解决上述问题和缩小差距,关键是加快海员市场化改革”,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国际经验和趋势看,无论是集聚船员资源抑或扩大扩大海员走出去,海员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应是潜力巨大、前景广阔的唯一路径。
首先,以海员职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作为简政放权与实现海员强国目标的落点,改革现有船员海事管理体制和模式,政府主管部门应在“清单管理”和“清单服务”的同时,将应由市场决定的部分进一步下放权力,减少和统一管理审批事项,由门槛管理转变为战略管理,以市场法规体系、监管体系及服务标准的完善与规范,创造海员职业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稳定现有海员队伍,吸引和壮大航海人才储备。
“发挥政府在政策指引、信息资源、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优势,以船员招募、技能培训、等级考试、职级评估、从业记录等为重点,完善和强化船员服务体系,建立船员信息服务中心、船员招募中心、船员考试和评估中心与船员劳务交易中心等全国性的船员市场统一平台,加大对船员语言技能培训、资格认证等职业化的支持力度,实现船员考试和评估智能化,提升服务船员与海事监管的水平”,业内专家建言,应进一步开放海员劳务市场,拓宽海员社会化的人才流动渠道。
具体而言,一是完善海员流动的市场体制和机制,让市场在海员供求关系及其流动性的调节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鼓励和促进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的船员劳务合作;二是组建船员市场行业组织,运用政策和市场手段,遏制目前船员外派收费标准混乱、行业内部竞争无序、挂靠企业抢夺船员资源、外国船公司私募船员等乱象,有效维护船员利益。
实行海员个人所得税减免和船舶退税,减轻海员和船公司的税负,是近年来业界一直呼吁的重要话题。业内人士认为,海员个人所得税减免和船舶退税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海员境外工作收入不计入应纳税额,减征海员境外个人所得税;二是航运企业利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基础择优权与海员培训教育紧密联系,促进海员综合素质提升;三是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实行营运船舶吨税制,并以高级船员培养挂钩船舶吨税,通过退税降低船舶公司的营运成本。
“我国是世界上海员数量最多的国家,人数众多的海员承担了我国90%的对外贸易运输”,中国海事局副局长翟久刚表示,为了不断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船员市场、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自我调节能力、引导船员合理流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通过定期发布《中国海员信息公告》,推进船员劳务的市场化。
而随着船员劳务外派增量的逐年放大,我国船员开始跨入国际高素质海员的行列。2014年底,欧盟海事局正式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函,确认中国履行《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及其修正案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根据欧盟相关法案,欧盟海事局被授权代表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2个观察员国,在对中国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履约工作进行一系列评估后正式确定的这一认可,以及中国将与欧盟成员国签订海员证书的认可协议,均标志着欧洲航运市场将向中国船员劳务打开直接的通道。
作为船舶运营的保障性人力资源,庞大的船员队伍既是海运贸易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船员劳务市场的主体。按照十八大以来简政放权、加快改革的主基调,2014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船员管理和服务列出清单并公之于众,先后发布了“船员管理简政放权清单”和首批包括八项内容的“便利船员服务清单”。两份清单的发布表明,推进船员市场化改革既是适应国内外航运市场变化发展趋势的必由路径,同时也是做强做大中国航运产业的长远之举。
从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看,取消海员证申办限制的新政无疑是船员管理简政放权与便利船员服务的重要内容,但以开放、便利为主导,在让船员直接受益的同时,将进一步推进船员劳务的市场化改革。
与我国航运经营高度国际化、服务网络全球化相比,多年来形成船员海事管理体制僵化封闭,海员市场开放与支持力度明显不足,政策环境的滞后,既严重制约了海员作为高度流动的职业化、市场化发展,也使海员“走出去”的数量和质量仍居于他国之后,在欧美等高素质海员市场所占份额更小,与拥有65万海员、承担我国90%以上海上运输的大国地位依然存在不小的差距。
“解决上述问题和缩小差距,关键是加快海员市场化改革”,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国际经验和趋势看,无论是集聚船员资源抑或扩大扩大海员走出去,海员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应是潜力巨大、前景广阔的唯一路径。
首先,以海员职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作为简政放权与实现海员强国目标的落点,改革现有船员海事管理体制和模式,政府主管部门应在“清单管理”和“清单服务”的同时,将应由市场决定的部分进一步下放权力,减少和统一管理审批事项,由门槛管理转变为战略管理,以市场法规体系、监管体系及服务标准的完善与规范,创造海员职业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稳定现有海员队伍,吸引和壮大航海人才储备。
“发挥政府在政策指引、信息资源、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优势,以船员招募、技能培训、等级考试、职级评估、从业记录等为重点,完善和强化船员服务体系,建立船员信息服务中心、船员招募中心、船员考试和评估中心与船员劳务交易中心等全国性的船员市场统一平台,加大对船员语言技能培训、资格认证等职业化的支持力度,实现船员考试和评估智能化,提升服务船员与海事监管的水平”,业内专家建言,应进一步开放海员劳务市场,拓宽海员社会化的人才流动渠道。
具体而言,一是完善海员流动的市场体制和机制,让市场在海员供求关系及其流动性的调节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鼓励和促进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的船员劳务合作;二是组建船员市场行业组织,运用政策和市场手段,遏制目前船员外派收费标准混乱、行业内部竞争无序、挂靠企业抢夺船员资源、外国船公司私募船员等乱象,有效维护船员利益。
实行海员个人所得税减免和船舶退税,减轻海员和船公司的税负,是近年来业界一直呼吁的重要话题。业内人士认为,海员个人所得税减免和船舶退税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海员境外工作收入不计入应纳税额,减征海员境外个人所得税;二是航运企业利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基础择优权与海员培训教育紧密联系,促进海员综合素质提升;三是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实行营运船舶吨税制,并以高级船员培养挂钩船舶吨税,通过退税降低船舶公司的营运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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