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加大邮轮发展扶持力度 着力推进邮轮母港建设
日前,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市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邮轮经济发展的通知》,该政策对邮轮公司、邮轮经营人、租赁(或包租)邮轮的企业、招徕游客在厦门登轮出游的大陆地区组团旅行社给予补助,期限暂定三年(2015年-2017年)。补助分为七类:邮轮公司在厦注册补助、邮轮航次补助、邮轮航次保险费补助、招徕邮轮旅客补助、给予引航和拖轮附加费优惠、广告及宣传推广补助、鼓励邮轮产业人才引进。
据统计,2015年厦门市邮轮旅游发展态势良好。厦门港全年邮轮运营航次66艘次,邮轮旅客吞吐量 17.5793万人次,同比2014年(5.6444万人次)增长211.45%。厦门母港始发邮轮47艘次,母港始发邮轮旅客吞吐量9.8399万人次,同比2014年增长(2.0009万人次)391.77%。其中厦门母港始发对台邮轮23艘次,对台邮轮航次旅客吞吐量4.7863万人次,同比2014年(1.2687万人次)增长277.26%。挂靠港邮轮19艘次,邮轮旅客吞吐量7.7394万人次,同比2014年(3.6435万人次)增长112.42%。
目前,厦门市母港始发航线主要有厦门—台湾(本岛)、厦门—澎湖、厦门—日本与韩国、厦门—香港等。7月10日至15日,“海洋神话号”以厦门为母港开通厦门—岘港—下龙湾五晚六天的航线,这是今年厦门市首个以厦门为母港出发到东盟的邮轮航线。7月24日至11月1日,丽星邮轮“天秤号”以厦门为母港开通厦门到日本和台湾澎湖固定邮轮航线,运营期长达百日,成为有史以来以厦门为母港运营时间最长的邮轮。
为更好地推进厦门国际邮轮母港的建设,此次新修订的邮轮扶持政策在邮轮公司在厦注册补助、邮轮航次补助、招徕邮轮旅客补助等方面较原扶持政策加大了扶持力度,并新增邮轮航次保险费补助、广告及宣传推广补助和引航及拖轮附加费优惠等条款。这些政策对促进厦门邮轮业务发展,做强做大厦门邮轮母港经济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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